根据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,结合健康分院实际情况,经讨论决定我分院本学年可接收的转专业学生人数为35人,并根据以下方法进行考核:
一、基本条件
1.在本学期无违纪处分记录,且能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集体活动。
2.本学期无重修课程(成绩不低于40分),且学习态度认真。
上述二项基本条件都必须符合,如有一条不符,但有下述情况之一者,提供相关佐证材料,经健康分院面试合格后,允许转入本学院。
(1)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。
(2)对护理专业有兴趣,学习愿望特别强烈的学生。
二、面试要求
1.面试考察内容:
| 内容 |
专业认知与态度 |
表达能力 |
仪容仪表 |
参与的活动 |
| 百分比 |
40% |
30% |
30% |
10% |
2.面试时间:1月21日上午9:00。
3.面试地点:实验楼313(综合办公室)。
注:本考核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考核分院所有。
联系人:姚佳宁 联系电话:18358095953
健康分院
2015年1月19日